在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国家财政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2008年4月12日,参加博鳌亚洲论坛2008年年会的中外金融界高官探讨关于金融改革、创新、机遇和风险等问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的金融事业全面推进改革和发展,迈出巨大而坚实的步伐。在金融改革这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中,国家财政部始终从维护经济改革的大局出发,立足公共财政职能,为金融业的改革提供积极的、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可以说,在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财政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金融业在现代经济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的效率直接影响经济发展的效率,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可以支持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改善经济发展模式。从金融本身来讲,它形成了国民生产总值以及金融业的各项税收,在GDP和财政收入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
财政与金融的关系,就像兄弟姐妹。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讲,两者都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是社会再分配手段,是一种无偿的、行政的资源配置方式。金融是社会资源流通的中间环节,是一种有偿的、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作为资源配置的两种手段,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影响。
财政支持金融改革的发展,说到底就是支持做大、做强经济,使得财政蛋糕越来越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支持经济发展,从而创造有利于金融发展的环境。
此外,国家财政还承担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任。
2007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金融越发展,越要加强监管。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金融业运行的基本规律。
众所周知,金融业的风险非常高。随着经济全球化、自由化的发展,金融业涉及的面越来越广,影响力越来越大。金融风险一旦演化成金融危机,破坏力相当大。金融风险造成的最终损害一定会通过财政的渠道转移到国家,又会转嫁到每个人身上。因此,金融安全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的经济运行和财政的健康发展。
实际上,国家的金融安全是政府向全体公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而这种产品很多时候是通过财政的具体手段来实现的。
作为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者,财政部还肩负着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重要职责。
金融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国有资本处于举足轻重的核心地位。2007年末,我国36家中央金融机构投入的资本总合达到1.2万亿元,其中83%分布在银行业。从2003年开始,财政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派出董事代行出资人的权利,作为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上市金融企业的股东之一,代表国家行使权力。
“亮剑”金融改革
在过去近15年时间里,我国的金融业改革经历了三次大飞跃:第一次是1994年,国家推动专业银行商业化,成立了政策性银行;第二次是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对金融在经济中的作用以及金融风险的危害有了深刻的理解,利用财政及时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剥离巨额不良贷款,逐步消除金融系统中的隐患;第三次是在2003年,重点金融机构实现了财务重组、股份制、公开上市三步走的战略。
以上每一次飞跃,都与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突出表现在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农村金融、金融的基础设施等领域。
在商业性金融领域,国家财政支持重点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促进它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机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财政支持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与发展,再造国有金融机构的金融机制。
“再造”意味着一个重大革新,新的机制与原有的机制将根本不同。财政通过注资、消除历史包袱、提供国家信用支持的“三部曲”,支持国有银行的“再造”工程。
首先,不断充实国有银行资本金。1998年,为使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8%,财政部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专项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分别由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委派。同年,汇金公司利用外汇储备先后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分别注入225亿美元。2004年6月,汇金公司又向交通银行注资30亿元。2005年,财政部1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工商银行。巨额注资大大提高了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为它们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使这些商业银行“轻装”上市,1998年,财政部按照国务院要求,支持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总合达1.4万亿,这次剥离使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平均下降10%。2003—2005年,财政部核销了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权益共4000多亿,由国家把这些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填平,并重新注入资本金。
为了吸引战略投资者和股民,财政部在国有商业银行改制过程中为其提供信用支持,增强了投资者信心。
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于2006、2007年分别实现了香港和上海上市。
除了推进上述改革,财政部还积极支持保险公司的上市计划。2003年,国务院批准原来的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再保险公司相继实现股份制改造。财政部同意原中国人保、中国再保险公司分别将股改前所提的保险保障基金22亿、14亿转成资本金,同时设立了托管基金,对1999年前的劳保单偿付产生的不足提供支持。
2003年11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在香港上市。2003年12月,中国人寿在纽约、香港分别上市。2007年,中国再保险公司接受了汇金公司40亿美元的注资,也顺利转成了股份制公司,现在正在策划上市。
在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中,财政部亦发挥重要作用。
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不同,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银行、信用保险,它代表国家间接干预经济,在弥补市场机制失灵方面起着特殊作用,对金融资源、国家财力进行适当分配,是公共财政职能的延伸,是商业性金融的引导和补充。
1999年,信达、华容、东方、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主要负责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接管和运行。这些金融行业的新部门,为资产处置积累了经验,同时,财政部探索出一套相对成熟的资产处理的规章制度。经过十年改革,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基本处理完。目前,这四家公司正在面临向结构型金融机构的转型。
财政部还积极促进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成立,通过直接注资和授权等方式提高这几家银行的资产质量,同时为三家银行在市场上筹资提供信用支持,降低他们的贷款成本。还利用国家财力为农业发展银行在农业产业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开发、农业科技等领域的业务拓展提供支持。
此外,财政部在国有资产领域严格把握国有金融资产的技术管理、核心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在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领域,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完善金融企业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审计制度。
可以说,每一次国家财政“出手”,都使得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朝着市场化、国际化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
涉入“深水区”
经过多年的金融改革,我国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包括比较完善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金融监管体系、三会(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机构体系,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国的金融改革仍面临诸多问题。
虽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但目前银行的自主结构仍需要规范,金融机制需要彻底转换,控制的风险内部管理体制需进一步完善;部分银行信贷投放增长偏快,积累了风险隐患;银行之间同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金融产品雷同,增长方式粗放,很难与国外的金融机构抗衡。
在我国的金融改革过程中,国家承担了20000亿成本,这些不包括税收优惠,今后面临如何承担这些成本的问题。另外,过去的改革过于倾向金融机构,而战略市场改革、金融机构法制建设、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都需要加强。在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还存在体制性障碍,金融混业经营是今后的趋势,行业监管也需更加合理。
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如何规避、化解金融风险,更是国家面临的巨大挑战。
2006年开始的美国次贷危机的蔓延使得全球经济出现震荡,这带来一个警示:金融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金融主权不能仅仅以量取胜,而必须在方式方法、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取胜。
从各个方面来看,我国的金融业改革已经涉入“深水区”。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财政部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公共财政,紧紧围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金融机制和防范风险等方面,继续支持金融业改革的深化,做大做强金融市场主体,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推动农业银行的改革和上市。加大金融改革的步伐,加大财政对金融改革的支持,使我们的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李勇
国家财政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