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大的新的专业化城镇越来越成为最适合下订单的地方”
中国产业集群的规模和影响力实际上超过了许多人的想象。这里仅举一例。
在江苏扬州杭集镇36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有80多家牙刷生产企业和1600多家牙刷相关企业,2万多人从事与牙刷生产相关的工作,一些企业除打造自己的品牌外,也承接了国外企业的订单。国外的大型零售商和采购商将大量的订单下在了中国的产业集群中。《纽约时报》曾对中国做了这样的报道:“从纽约到东京的买主希望能够一次性采购50万双袜子, 30万条领带,10万件童装,或5万件36B的胸罩……中国强大的新的专业化城镇越来越成为最适合下订单的地方……在那里,集群或网络中的企业相互提供原材料和零部件,发展技术,共享集中性供应中心的便利。”
长期以来,欧美一些贸易保护主义者指责中国通过压榨廉价劳动力、政府补贴和操纵汇率向世界倾销商品。他们却完全看不到在生产中能够提高效率、控制成本的集群力量。中国的产业集群中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经得到政府和行业协会的高度重视。中国纺织工业行业协会率先在十个左右纺织服装集群内选择百家骨干企业建立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对上千家中小纺织服装企业进行社会责任培训,通过自律树立企业、行业良好形象,营造公平贸易环境,构建负责任的供应链,以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2007年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若干意见》),在自主创新、生产性服务业、产业转移等方面对国内产业集群的发展提出了宏观指导意见。这个文件的重要性,在于表明了中央对于目前产业集群的认识和基本态度。
时尚的集群与混乱的概念
国家或区域竞争优势产业在地理上高度集中在一些地方,例如美国的电影产业在好莱坞、意大利的毛纺织在普拉托,相关企业在地理上靠近而且能充分互动,大量相关行业的人才和技术集聚到一定规模会释放出创新的能量,这些地方就是产业集群(Industrial Cluster,下文简称集群)。世界财富主要是在这些专业化区域内创造的。
在特定的产业领域,相互联系的公司和关联的机构在地理上集聚的现象在发展中国家也很普遍。根据我们对中国沿海和中部15个省份的不完全统计,同行业的企业集聚的区域有五百多个,专业化非常显著,有大沥铝型材、陈村花卉、古镇灯饰、永康滑板车、洛舍钢琴、安陆粮机、大芬油画、王庆坨自行车、新都家具、澄海玩具、泰达微电子等等,举不胜举。这说明企业获得效益不仅在于内部效率,还取决于企业的外部,从集聚中获得外部经济,从而降低成本。
这些集群内,供应商和制造商邻近,专业劳动力市场发达,通过分工合作,创造了低廉的成本。区域之间的分工也越来越清晰,例如温州的男鞋、成都的女鞋、晋江的运动鞋……中国两万多家鞋业企业集聚在以东莞、温州、晋江和成都为中心的四大鞋业基地。
在江苏扬州杭集镇,大规模的牙刷生产吸引了相关企业,例如生产聚氯乙烯材料的琼化集团和生产包装材料的山鹰纸业等,也吸引了生产牙膏的广西著名企业两面针集团。外部经济导致了成本的降低,在这里一支牙刷的成本只有不到五分钱。跨国公司高露洁兼并三笑集团的牙刷业务,将世界牙刷生产基地放在了杭集,这促使本地的五爱、明星、杰英特等初具规模的牙刷企业不断谋求创新,申请了大量专利,带动了大量小企业甚至家庭作坊的发展。如今杭集牙刷产量占国内市场的80%和国际市场的30%。牙刷产业又催生了从事宾馆用一次性旅游用品生产的大批企业。
但是,中国的大多数集群并不是建立在基于创新的竞争优势上,更多的来自于低成本的比较优势。但在国内集群成为时尚的今天,概念的混乱还不仅体现在创新性集群与低成本集群的混淆,集群还与其他概念缠在了一起,如专业化城市、特色产业部门、产业链、工业园区……以“集群”的称号出现在政府的红头文件和规划文本中,有的只强调了企业在地理上的邻近,如工业园区;有的只看到了企业间的投入产出联系,如产业链;有的只停留在对产业特征的简单认识,如专业化城市和特色产业部门。以“打造产业链”等为目标的集群政策可能因为目标和认识的错位而造成资源的浪费,难以实现预期。一些集群发展中存在着缺乏科学规划、自主创新能力欠缺、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环境污染严重等许多问题。
成功的集群往往是自发形成的,但政府对集群进行积极引导和调控也很必要。我国沿海地区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集群,早期的发展过程与地方政府的支持有密切关系,比如,杭集牙刷企业中的三笑、五爱和明星等许多企业,早期都是以乡、镇集体企业的名义发展起来的。地方的政府官员为这些乡镇企业积极创造了有利的发展环境。地方政府通过创建交易市场、举办交易会,扩大了企业的销售渠道,吸引了众多上下游企业进入,还促成了地方集群品牌的形成。此外,地方政府的科技和经济部门还在这些专业城镇建立了技术创新中心等共性技术支持平台,有效地促进了集群发展。
集群升级,摆脱价值链的低端位置
集群的优势引起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中国服装工业协会、中国珠宝产业协会等很多领导部门和协会的重视。集群发展战略正在被纳入国家和地方的产业及科技发展政策中。例如,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先后认定了一百多个纺织服装集群,其中以服装为主如广东的虎门休闲装、大朗毛织、均安牛仔、盐步内衣,福建石狮休闲装,浙江的温州男装、宁波西服等。中国皮革协会认定了8个皮革特色区域,有温州、海宁、花都(狮岭镇)、辛集、桐乡(崇福镇)、肃宁、成都(武侯区)、重庆璧山等。深圳罗湖、广州番禺等十几个专业加工珠宝的市镇也引起了中国珠宝行业协会的高度重视。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在2007年6月认定了157个特色产业基地和50个集群试点。此外,一些跨国公司也密切关注我国集群对其决策的影响。
近几年来,一些省份对集群发展提出了目标要求、指导意见和配套政策。2004年,福建省出台了《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集群的若干意见》,之后又公布了《金融信贷支持福建加快产业集聚培育发展集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5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集群升级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河北省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2006年,湖北省出台了《关于促进重点成长型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集群也已经受到了中央一级的重视。2005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及要“推进专业化协作和集群发展”。
要在国家和区域产业发展政策中正确地全面运用集群发展战略,当务之急是从宏观上把握我国集群发展动态。我国目前主要是依靠降低成本而生存的低端集群,这有利于跨国公司的全球采购,但是在对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方面,作用还并不大。如果不注意集群的升级问题,将是很危险的,会造成产业衰退。其实,那些不景气的老工业区也是一种产业集聚,所以并不能继续打造低端的产业集群。
两个月前国家发改委下发的这份《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我国集群发展现状的认识是客观合理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集群已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组织形式和载体”,但是,国内集群大多数仍处于价值链的低端,附加值较低,缺乏自主品牌和创新能力。因此,自主创新对于现阶段许多集群是非常紧迫的任务。《若干意见》中提出的“促进传统集群加快由委托加工(OEM)向自主设计加工(ODM)、自主品牌生产(OBM)转变”、“引导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加强产学研联合”、“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等方面的建议是适宜的。地方政府结合这些建议和本地情况可以采取或强化一些措施,包括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规范技术贸易市场、设立技术服务中心和鼓励企业向国外企业学习等等。
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producer service,又称生产者服务业)方面,《若干意见》主要强调了第三方信息平台、现代物流体系、职业培训机构等方面,对于金融、咨询、法律等服务业没有强调,而这类服务业是否能得到发展是集群是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生产性服务业是逐渐衍变出来的,而不是凭空打造的。
集群中普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缺乏、行业过度竞争而压低成本的问题,迫切需要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这一点《若干意见》中没有提到,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欧新黔副主任在亚欧中小企业部长会议上的发言中强调了,这是集群发展中的一个关键。
《若干意见》中将产业转移单列出来,有非常强烈的现实背景。这几年来,沿海许多集群中的企业由于受到了土地、能源、环境等因素的制约,纷纷转移到了中西部,甚至转移到了越南等国。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看,产业转移是应该提倡的。最近,中央也积极通过政策引导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比如商务部和海关总署2007年8月联合发布44号公告,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并且对东部和中西部实行了差别政策,东部实行“实转”的同时,中西部仍保留原来“空转”政策,以促进相关企业向中西部迁移。《若干意见》也对产业转移采取了鼓励的态度,但特别强调了产业转移中的污染问题,“禁止‘两高一资’和已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能力转移”。
在实际的产业转移过程中,由于涉及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两个或多个地区,相关的政府应该加强沟通、协调和合作,在产业转移方式上不断创新,引导产业转移的节奏和规模,比如广东省的“产业转移园”建设就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
到目前为止,《若干意见》是中央对于集群提出的最明确、最系统的一部文件,对于各地集群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应该看到的是,我国的很多集群处在全球采购价值链中最低的加工制造环节,距离创新性集群的路子还很遥远。在《若干意见》出台之后,要提升集群的竞争力,地方政府不能只是做一般性规划,或对中央政策的简单传达,要真正下工夫弄明白企业的需求是什么,培育创业和创新氛围——这是集群发展最关键的问题。
江苏连云港赣榆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高发玩具有限公司员工正在生产出口美国的玩具
2007年4月27日,郑州召开产业转移项目对接会。图为各企业在洽谈
燕京啤酒有望进入世界啤酒行业前八强
安徽淮北市一纺织品生产企业的女工正在加工出口美国的服装类产品
2007年3月8日,随着中国已稳居世界第三贸易大国,知识产权保护无疑也成为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
2008年1月10日,由上海世贸商城主办的“2008女装及配饰跨国采购交易会”,在世贸商城开幕
2005年5月17日,浙江省诸暨市的珍珠产业
其他政策法规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
2008年2月1日起,水利部公布的《水量分配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和2006年颁布实施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互为补充。这两部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已经基本建立。由于引入了市场机制,这是一套不同于以往以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为管理手段的水资源管理体系。这为国内资源价格改革拉开了序幕。
规范水量分配
所谓水量分配,就是在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与环境用水的基础上,将一定量的水资源作为分配对象,向行政区域进行逐级分配,确定行政区域生活、生产的水量份额的过程。每个行政区域的发展都有水资源需求,而水资源总量是有限的,《水量分配暂行办法》以流域为单元,通过水量分配,将水资源在流域内的行政区域之间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
背景:水资源越发紧张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的背后,是我国水资源日渐紧张。目前,我国在水资源管理上已经全面实施了取水许可制度。但现有水资源分配政策还不足以让大家珍惜水资源。黄河水利委员会高层认为,《水量分配暂行办法》通过水量分配,建立了水权一级市场。
试点:甘肃地区效果不错
从2001年起,我国陆续在甘肃张掖、四川绵阳和辽宁大连进行过水权交易的试点。甘肃张掖是我国最早的节水试点城市,农户每年可以分到一个水量用于灌溉,如果用不完,可以自由交易。由于水资源紧张,水量分配后,部分省市用水会不够,必须买水,因此水价会呈上涨趋势。
《劳动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该法律解决我国劳资纠纷领域的几大问题:第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发生纠纷难以举证。第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第三,法律规定以外的劳动标准不够明确,容易引起纠纷。
中小企业 劳动合同纠纷“重灾区”
谈到劳动合同纠纷发生的“重灾区”,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指出,在前一段时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短期化主要存在于中小企业,在此以前有一个统计,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全国不到20%,沿海地区不到1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很多人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续签订两次合同后再续订劳动合同时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铁饭碗”。这是一种误解。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表明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不确定的,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时就可以解除。
《就业促进法》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就业促进法》是我国在就业领域制定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认为,《就业促进法》为我国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为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法制性的保障。
政府六大责任
《就业促进法》最主要的是要明确政府在解决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就业里承担什么责任,《就业促进法》里的总则和相关章节里明确了六个方面:一,政府要把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时候必须把就业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二,政府要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来促进就业。三,政府要为劳动者提供公平就业的环境。四,政府要为劳动者提供很好的就业服务,特别是强调公共就业服务。五,搞好职业教育和培训这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责。六,政府要给困难的就业群体人员提供就业援助,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通过提供就业援助的服务,通过开发公益性的岗位。
企业受约束
《就业促进法》对企业也有明确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国家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来增加就业岗位;二,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三,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要求企业在职工教育方面要承担培训自己在职职工的责任,为了保证承担这方面的责任要提取相应的职工教育费。
公平就业,反对就业歧视
《就业促进法》第27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第62条还规定了劳动者受到就业歧视时的法律救济途径。《就业促进法》对维护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就业权益进行保障。按照规定如果乙肝病原携带者在求职过程中因为携带乙肝表面抗原而被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登记办法》
2008年2月1日起,《土地登记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国土资源部的部门规章。此前作为土地登记工作依据的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年颁布实施的《土地登记规则》,1995年进行了修订。
登记效力增强
《土地登记办法》明确规定,土地登记是土地物权公示行为,应当依照申请进行。《办法》明确了依法转让土地的时候,不登记没有法律效力,继承和受遗赠时,不用登记也产生效力,但再转让时必须进行登记。这些都使土地登记的民事作用得到强化。
登记类型更科学
过去土地登记的分类较粗略,只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两大类,地方在实践中反映初始土地登记和设定登记不易区分,对设定登记属变更登记难以理解。而《土地登记办法》将土地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及“其他登记”,体现了《物权法》的新规定。
登记程序更科学
《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就须提交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土地登记必需的相关资料要由申请者自我提供,即自我举证。
登记更规范
《土地登记办法》区分了共同申请和单独申请的情形,区别了登记机关依职权和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依申请进行更正登记的情形,增加了换证、补证、查封登记等规定,明确了不予登记的几种情形,明确了办理时限,同时将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登记结果汇交等好的制度做法统统纳入,保证了土地登记规范化的同时,更加便民、利民。
保护土地权利
《土地登记办法》明确规定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同时,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为社会提供准确的土地登记信息,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土地登记结果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实现国家和地方土地登记结果的信息共享和异地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200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开始施行,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新旧条例相比有几点不同:
基本农田占用税提高
1987年发布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元至10元,而新条例则规定,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为重点保护基本农田,新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还应当在上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再提高50%。
外企纳入占地征税范围
最新公布的《条例》还删除了现行条例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同时在有关纳税人范围的规定中增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铁路机场占地不再免税
《条例》取消了对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炸药库占地免税的规定,加强了征收管理。《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
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来,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较快上涨趋势,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经营者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变相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推动价格不合理上涨,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为此,国务院决定对原处罚规定进行修改,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抑制价格的不合理上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新修订的《处罚规定》主要作了以下修改:一是加大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增加了对行业协会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三是具体细化了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明确规定通过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属于哄抬价格,“其他手段”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四是根据《价格法》的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作,以便形成合力,严密监管。
另外,此次修改的处罚规定,加大了对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处罚力度,将罚款额度由原来的“4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提高为“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根据《价格法》的规定,近期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依照《价格法》的规定,在必要的特定时期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利于抑制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不会改变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央行再调存款准备金率
从2008年1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此,这一数字已调升到15%,再创我国自1984年设立存款准备金制度以来的新高,明确释放出货币政策从紧的信号。
这是央行2008年首次动用这一货币政策工具。央行称,这一举措是为落实从紧的货币政策要求,继续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
存款准备金率是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通常是指中央银行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率保留流动性。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适时运用这一政策工具,能有效调控信贷的增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曹红辉认为,存款准备金率上调0.5%,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部分商业银行的放贷行为。但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尚需多管齐下,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金融学者尹中立表示,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是以往政策的延续,都是为了控制信贷增长过快,回收银行流动性,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
王缉慈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国际地理联合会经济空间动态委员会指导委员、中国地理学会经济地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要从事产业集群和区域发展方面的研究。代表性著作有《现代工业地理学》、《新的产业空间——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与布局》、《创新的空间——企业集群与区域发展》等。
央行历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