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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y Of Year 2005, Issue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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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中国经济家底

Year:2005 Issue:9

Column: 时事中国

Author: 文/本刊记者 王左利

Release Date:2005-09-05

Page: 32-40

Full Text:  

高规格的领导小组、超过1000万人的普查员、覆盖500多万法人单位、700多万个产业活动单位和4000多万个体经营者。

2005年7月26日,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表示,我国第一次经济大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工作基本完成,已经进入收尾阶段,普查数据预计从9月份开始陆续向国内外发布:8月中旬,本刊专访了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李强,请其对我国第一次经济普查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介绍和阐述。

什么是经济普查

记者(以下简称记):请您解释一下什么是经济普查?

李强(以下简称李):经济普查就是对除农业以外的其他国民经济状况的调查。

记:国家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进行这次经济普查?

李:我们国家在上世纪90年代建立了普查制度,从上世纪1990年到2000年这10年间,叫做一个普查周期。我们搞了5项6次普查。这5项分别是人口普查,10年一次;农业普查,7年一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业普查,10年一次;基本单位普查,逢尾数2、6年进行一次。这个普查制度的建立为我们改革开放摸清家底奠定了基础。

但这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频率太高、普查项目太多。10年就搞了6次,搞一次普查从准备到完成至少要3年,而且这6次普查互相交叉,平均每年都要搞2~3项,基层的负担太重;第二个问题是,普查分了不同的年份,中国要搞5年规划,非常不方便。所以大家要求最好把这些普查集中在一年,这样数据比较好用;第三,尽管10年搞了6次普查,但是普查项目中还缺乏建筑业。改革开放后,我们国家加大了经济设施建设的力度,建筑业是支柱产业之一。所以考虑到这么几个问题,在新的世纪,我们把这个周期进行了调整。调整的结果是10年搞3项。频率减小了、项目也减少了。这3项是:一、人口普查10年一次,上次是2000年,这次2010年;二、农业普查,因为我们国家是农业大国,农业要单独搞,逢6字年进行一次,10年一次。然后,我国把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再加上一个建筑业合并,简称经济普查,也就是说除农业以外二、三产业的普查。

这样,经过调整,调查的频率和项目减少了,原来是10年6次,现在10年3次。减轻了基层负担。另外合并到同一个年份,可以在同一个年份把国民经济的数据都提供出来,对各种研究和调查来说更加方便了。

这次经济普查有什么特点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 李强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 李强

记:这次经济普查与以往我国进行的各类普查相比,有什么特点?

李:作为新一轮普查制度的开始,经济普查是首次开展,内容又涵盖了第三产业普查、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三项普查,并增加了建筑业普查的内容,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组织实施的难度大,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普查涉及领域广。这次普查包括了以往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涉及的所有行业,此外还将建筑业也纳入其中。普查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除农业以外的19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的所有经济活动,涉及领域之广,是以往历次普查所没有的。

2.普查对象众多。这次普查不仅包括第二、三产业的所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个体工商户。这次普查涉及从事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500多万个、产业活动单位700多万个、个体工商户4000多万个。

3.普查信息量大。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法》,这次普查共有普查表23张,指标上千个,为历次普查中内容最多、信息量最大的一项普查。通过普查,能够全面反映二、三产业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提高普查数据的内在联系和可比性。

4.普查协调难度大。从部门的角度看,需要各级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提供普查所需的有关各类单位的行政登记资料。同时,还需要铁路、邮电、金融、保险等系统性较强的部门以及军队、武警的全力配合。从统计系统内部看,需要统一组织和协调与普查内容相关的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等相关专业和普查中心、计算中心以及设计管理、财务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涉及部门之多、组织协调工作量之大,也是以往任何一项普查所没有的。

这次经济普查分几个阶段

记:经济普查包括哪几个阶段?各个阶段的工作以什么为主?

李: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法》,此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间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普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普查准备阶段,从2003年到2004年12月31日以前。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下发通知、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组织省级试点、制订普查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细则、编制和下发普查数据处理程序、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宣传动员、进行单位清查摸底等。

2.普查登记阶段,从2005年1月到5月。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普查登记。区县一级普查机构在这一阶段必须完成普查表的收集、整理和审核、订正、登记质量抽查等工作。该阶段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质量要求最高的一个阶段。因此,从上到下必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3.普查数据处理阶段,从2005年6月到10月。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录入普查数据、逐级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等。本阶段的工作主要以统计系统为主,但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

4.普查资料公布、普查工作总结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从2005年11月到2006年。这一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普查主要数据的公布、编印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做好普查工作总结表彰等。在这一阶段,普查办要选择若干重点课题,联合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从准备到完成,大概需要两年多的时间。

如何组织实施经济普查

记:这次经济普查是如何组织实施的?

李: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记:普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李:普查的内容很多。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

记:普查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李:重点和难点是第三产业的普查。因为第二产业比较好统计,但第三产业分类起来就很困难,首先是行业多,第二是人少,但不见得我们的工作量和覆盖面就小。比如,有些皮包公司的营业额可能大于一个企业,而且人难找,所以我们动用了大量普查员进行挨家挨户的扫描式的普查。

记: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李:对象就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记:这次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李:这次经济普查的目标有三个:第一、搞清楚我国第二、三产业的规模、结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二、三产业的经济数据库和基本单位的数据库;第二、为我国宏观经济的调控、管理提供可靠的决策资料;第三、为我国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基础依据。

此次经济普查对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具有重要意义。另外,我国目前正在搞“石油战略”,这次经济普查的数据对我国制定项目发展战略规划有重要的意义。而且,我国能源、环境问题比较突出,这就需要分析我们的产业数据,既要使经济发展,还要付出的代价小。此外,这次普查分的行业很细,这为以后的研究调查打下了基础。

张桨摄影

张桨摄影

“高规格”的领导小组

记:国家于何时成立的经济普查小组及其普查办公室?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李:经济普查小组成立于2003年的10月份。组长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担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洋、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担任副组长,中宣部、中编办、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等部门委派相当级别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的成员。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统一领导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研究决定普查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普查的有关问题,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记:这个领导班子将一直负责以后的经济普查吗?

李:是的。但是人员可能会调整,比如,一部分人员可能会退休,就会有调整。

普查员约1000万人

记:全国经济普查需要多少普查员?

李:经济普查需要普查员约1000万人。非常庞大的一个数目,比很多欧洲国家的全国人口还多。

记:普查员具体做哪些工作?

李:普查员的主要任务是向普查对象发放报表、审查报表、收集报表等;上门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真实的登记;实施“地毯式”登记,做到不重不漏。

记:普查人员如何选调?对他们有什么要求?他们在开展工作时有什么样的义务和权利?

李:普查人员分基层普查员和辅导员这两种。要求普查员有一定的文化和技能。比如说具备一定的会计和统计技能。还有就是有责任心。这部分人员的来源有以下几个途径:一是过去离退休的会计工作人员;二是在校的大中专学生,特别是财经类的:三是从企事业单位选拔出来的一部分统计会计人员。辅导员除了需要具备比较高的文化之外,也要求受过统计方面技术培训,还需要他对所管理的小区非常熟悉。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普查辅导员和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的原始资料及有关的经营证件,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改正其普查表中不确定的内容。普查人员在执行经济普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对在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前所未有的全面抽查

记:这次经济普查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的?比如说,是应用填表或者其他形式?

李:主要通过表格。普查员发表给普查对象,这个表格相当详细。

记:回收率如何?

李:几乎是100%的。因为我们有那么多普查员一个个上门收取。

记:这次经济普查的调查方式和以前的调查方式有什么不同?

李:大中企业原来是全面报表,小型企业可能就略过,这次是所有企业全面报表,也就是全面普查。以前我们通过邮寄、传真、Email的方式比较多,这次面对面的情况多。有好多企业平时不填表,我们的调查员需要上门帮助他一块填表,做的工作是非常细致的。

法规护航此次普查

记:为什么要颁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李:《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是在我国普查历史上第一次由国家颁布的这类法规,它既表明这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又表明这次普查任务的艰巨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把各种类型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经济活动情况搞准,惟一的选择就是要走依法普查的路子。《条例》就是在这种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它对于搞好经济普查提供了法律保障。

记:如何解决调查对象配合难的问题?

李:有些调查对象不愿意配合,主要是有思想顾虑,就是“三怕”,即怕露富、怕泄露商机、怕增加税费,不愿申报真实数据。对此,普查人员向他们宣讲《经济普查条例》,宣讲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宣讲调查对象应尽的义务,同时向调查对象做出郑重承诺,一是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必须对调查对象的所有情况执行严格的保密纪律;二是经济普查所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记:在经济普查中有违法行为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李:对于违反《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经济普查所需要的资料,甚至故意刁难、干扰经济普查工作的,无论是什么单位和个人,普查机构都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1.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或者授意他人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经济普查人员参与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2.调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接受调查的,未按时提供或者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3.企业事业单位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记:您认为此次经济普查的经验是否可以保证以后的普查顺利进行?

李:为了确保以后普查的顺利进行,其实最根本的还是要加强对普查的立法,使普查工作有法可依。这次我国已经在这方面有了很大突破,国务院为此专门制定、颁布了《全国普查条例》。《普查法》则正在制定当中。将来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都要以《普查法》为依据。现在的《统计法》只是针对日常的统计,而普查与之相比牵扯的面要更多、更具体。此次经济普查就有许多日常统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充分地暴露出来。普查工作中,被调查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包括普查工作究竟如何组织和实施,普查员和普查资料员究竟如何选报,他们的待遇如何保障等,这些都应通过《普查法》明确地规定下来。2004年7月我们已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查法(送审稿)》报送国务院,现在法制办正在研究。

试点先行

记:正式范围内的普查开始之前,你们进行了一次试点工作,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李:国家要搞这么大的经济普查,一定要有进行试点的试验。2004年我们在北京、吉林、浙江、四川四个省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

通过试点达到了三个目的,首先是检验了经济普查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其次是摸索总结了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方式。再次是初步验证了数据处理程序的可行性,以便对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修订和完善,保证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经济普查的质量。试点的进行也反映出一些问题,比如,如果测试方案和企业很矛盾,工作量很大,我们就要考虑改进这个方案。再比如,入户的时候,很多个体户今天去了不在,明天去了不在,一直找不见。所以,我们就要考虑基层的组织力量配合的问题,就要调动工商等有关部门参加。但是,把这些人员动员起来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这样的话,企业和个体户都会有一些顾虑,会考虑到税收方面的事,所以提供的数据可能不真实。所以我们当时调整方式,上门后只普查员和普查对象面谈。

记:从此次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看,经济普查遇到哪些具体困难?你们是如何应对这些困难?

李:谈到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除上述提到的一些被调查者心存疑虑、配合协作的难度较大外。还有部分地区经费不足,也影响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说明依法接受普查、如实申报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是每一个公民和法人都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无论是虚报、瞒报、拒报或者迟报经济普查资料,都属于违法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对普查对象作出三条承诺:第一,经济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第二,对经济普查中所获知的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必须履行保密的义务。第三,任何单位不能以经济普查结果为依据,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同时,加强统计执法,排除各种人为干扰,确保普查数据准确可靠,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证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到侵犯。任何地区、任何部门、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都不得对依法提供的普查资料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篡改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的数据。否则,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

万事开头难

记:实际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我们预料中的有出入吗?

李:基本上和我们预料的差不多。总的来说,存在这么几个困难。第一,入户困难。主要指的是个体经营者存在多种顾虑。我们的普查员去找他,他可能闭门不见,难以找见。

第二,经费筹集困难。这次普查所用的资金,国务院出一部分,各部门出一部分,基层出一部分。我们在各个县的工作量非常大,但县级财政筹集基金很困难。

第三,得到真实数据困难。有些企业有好几本账,真真假假难以分辨,而且个体经营户由于对工商、税务和其他一些顾虑,也可能报给我们不真实的数据。

记:《南方周末》曾报道披露某些地区官员虚报财政收入的恶劣事件,这导致普查获得的数据与实际有很大出入,普查数据的可信度受到公众质疑,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李:遇到这类事情我们决不手软,遇到一起查一起,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处理的幅度和力度都很大。比如,媒体披露出来的那几个县的乡、镇长、书记都被撤职了。

在这样一个大的力度面前,大部分人还是守法的。而且,我相信大部分人还是给我们真实的数据。另外,我们还要审核、分析数据,比如,如果某地区某一年的财政收入特别低或者高,与以往的数据有较大不同,我们就要仔细审查,以确定数据的真实性。

记:在该次普查中,你们如何建立机制,解决因一些地方政府出现统计数据的弄虚作假而导致数据失实的困难?

李:我们陆续对统计调查方法进行了大量的改革。现在采用的是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调查就是解剖麻雀,而抽样调查可以避免地方的干扰。

而且,我们使用了超级汇总的方法,也就是部分重大投资项目等不通过地方越级上报;还有直接上报,一些核心企业就直接上报到国家统计局,比如工业中有5000家,房地产企业有3000家,不同行业数量不同,这样也可以避免来自地方行政单位的干扰。

另一个重要的方法是平衡法。也就是将从各个方面、不同地方来的数据到国家统计局进行综合平衡和宏观评价。这些数据不是简单相加。比如一家生产了价值100万元的产品,那么它的流向不外乎4个方面:消费、投资、进出口或者仍然在库存,我们从这几个方面反向来推,就知道100万这个数据是否真实了。

另一点是将统计事务与有关的经济事务进行比较。在统计上我们不能看单个现象,经济事务间都有内在联系,比如经济增长了,那么财政收入在哪里?我们统计局有两个部门在专门做这个比较、综合、平衡的工作,国民经济核算司从资金,实物分配的角度等对数据进行判断和甄别;而综合司则是从工业角度进行比较。

经过这些方法,统计学家对数据真伪进行分析。最后我们可以说,我们的数据是基本真实可靠的,可以做到八九不离十,可以用于宏观决策。

国际评论“了不起”

记:国际上类似的经济普查叫什么?

李:国际上也叫经济普查,以美国为例,也有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跟我们所搞的经济普查类似。

记:您认为跟国外搞经济普查相比,我们所面对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李:与国外相比,我感觉我们的困难在于:第一,基层相关义务、核算资料的机制不太健全,包括金融体系的监测、信用体系的监督不像西方那么完善。第二,法律不够健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下,光靠行政,比如像过去的“红头文件”已经意义不大。所以,我们需要建立法制,也需要加强全民的法制观念。第三,经费筹措的困难。这也是一个比较困难的地方,尤其在县级以下的基层地区,基层倾向于搞经济设施建设,比如说,盖个楼,看得见、摸得着。但他会觉得经济普查是得不到效益的事情,所以要他筹集资金是非常困难的。

记:国际上怎么评论我国的这次经济普查?

李:这次经济普查在国际上的影响非常大。前阵子,经济普查国际研讨会在中国召开。他们认为,中国这么大国家,这么多人,这么大规模地搞经济普查,是非常了不起的事。前几天在友谊宾馆,32个国家和地区的40多位专家进行了交流,认为中国的这次经济普查从规模、进度来说都是非常了不起的。会后,全体外宾观看了北京市、海淀区经普办制作的经济普查专题电视片,并就经济普查遇到的困难、普查经费、怎样搞准数据、普查员条件、法人地址不固定等问题,与市、区经普办进行了交流。联合国统计司司长张保罗先生指出,中国首次进行大规模的经济普查很有必要,有助于基础性数据的获得,而数据获得之后最重要的是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立,因为企业名录库是未来统计发展的方向。

收获时节的主要工作

记:7月份,李德水局长公布,经济普查已经进入收获阶段了,9月份普查的结果就要向全社会公布。那么到目前,经济普查已经进行到什么程度了?8月份做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李:我们现在在汇总数据,汇总以后,就要审核、评估经济普查的数据,评审。发现问题进一步调查,要请经济学家判断,数据是否反映了

实际。

主要要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第一是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这是经济普查的一项延续性工作,也是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目标,要在普查获得的基本单位名录资料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完整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这一项主要任务有衔接和统一有关部门的单位认定标准和代码,逐步规范和统一相关的信息技术与标准,使基本单位名录库在非普查年代的维护更新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制度,使有关行政部门共同维护这个名录库,及时更新名录信息,使之成为动态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上下协调统一、部门间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且能适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

第二是修订历史数据。此次经济普查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与年度统计数据相比,要更翔实、全面一些。如何修订历史数据,客观、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切实搞好数据衔接,还历史以本来的面目,这也是下一步必须开展的工作。

第三是建立健全第三产业的统计调查体系和制度。与计划经济年代物资生产部门的统计相比,此次普查偏重对我国第二、三产业进行统计,后期工作要加大力气把中国第三产业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的制度方法、数据采集的渠道等建立、健全起来,并在以后严格执行,做到真正反映我国第三产业的头际水平。

第四是下大力气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此次经济普查的数据浩瀚、内容丰富,是一笔极为宝贵的财富,必须加以开发应用。开发应用的重点包括:为制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对国民经济现状进行深入研究,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参考;根据社会公众特别是工商企业的需要,加工整理并提供有关信息。同时,还准备把经济普查数据与电子地理信息相结合,形成中国经济地理信息系统,以比较直观的形式展示给各类用户。这次经济普查的数据和内容十分丰富,覆盖面相当广。主要汇总数据经过审核后,大约在9月份开始陆续由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正式向国内外发布。在此之后,各地将要陆续发布主要普查数据的公报。同时,要组织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各种社会力量,采用定向招标的方式,开展重大课题的研究。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在基层召开数据处理试点座谈会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在基层召开数据处理试点座谈会

如何开发和应用数据

记:此次经济普查所得到的数据将如何进行处理?另外,很多人也想知道国家将以何种方式把这次经济普查的结果向社会公布?以及哪些部分将被公布?

李: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对普查的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对此《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这次经济普查的数据处理标准和程序是由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提供。

这项工作与普查方案的制定是同步进行的,从2004年初就开始组织一批技术人员开发这次所用的数据处理软件。对于数据的收集传送,要求从县一级普查机构开始,逐级录入、审核、汇总、上报。最终全国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填报的普查资料都要上报到国家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时,也要求地方提供汇总资料,到今年9月,此次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就可以对社会发布。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公布的主要是汇总资料,也就是有关总量和结构方面的数据,包括宏观层面和行业层面的情况,以及分行业的规模、结构、效益,分地区的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但是,单个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普查资料,特别是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按照法律规定,普查机构是必须严格保密的。如果泄密,将是违法行为。像税务等国家执法部门是不能拿这些资料作为执法依据的。

这主要是为了解除被调查者的思想顾虑,使他们如实上报,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如果有关单位以这些资料作为相关处罚的依据,那就是违法,就要按照有关规定受到处罚。如果普查机构把有关资料泄露出去,也是违法,也要受到处罚。此次经济普查,《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对调查者、被调查者和有关单位的权利义务都做出严格规定,其目的就是要保障源头数据的真实可靠。

公布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二、以统计公报的形式,见诸各大报纸、新闻媒体,把我们普查的最主要结果浓缩发布;三、公布于网上。

记:这些数据如何开发、管理、应用?

李:《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认真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和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等项工作,并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和应用。”

这个规定所指“经济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密,二是公开。保密,就是要按规定妥善做好涉及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商业秘密资料的保存与管理。公开,就是要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对外提供和开发应用工作。

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有两个基本目标。一是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奠定基础。二是充分发挥信息咨询功能。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对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开展分析研究,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各级政府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我们最近在网上实行招标,接着就有单位找上门来要跟我们谈合作的事情。比如,有位大学教授把电话打到我办公室,问能不能谈。我说当然可以谈,如果你研究的课题确实很有价值,我们还可以拨款。

亲历普查的感悟

记:您觉得完成这次经济普查的关键在哪里?

李:其实归根到底,还是在好的领导和人民的支持。我们普查中涉及到500多万户法人单位,700多万个产业活动单位,4000多万个体户,这是个千家万户的事情。没有好的领导和人民的支持配合是不可能办到的。

记: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请问您作为这一次经济普查的见证人,您最大的感悟是什么?

李:我们国家改革开放27年,行业多、经济所有制结构复杂,所以普查起来非常困难,我们在计划经济时期,不是国有经济就是大集体单位,没有个体户,没有三资企业,没有私营企业,但是现在有各种各样的行业、流通渠道。现在不仅要通过乡镇动员,而且要有法律条例等作为基础。这才能配合把这件事做好。经济普查,尽管是个政府行为,但是贯穿了很多其他方面的东西。

同时,我感觉人民对普查这项工作是支持的。普查不仅是国家需要、地方需要、百姓需要,其实企事业单位自己也非常需要。因为他们也需要摸清行业状况,知道产品往哪里销,经济普查正好可以查清,为他们制定行业规划发展目标起到很重要的参考作用。另外,在中国搞这项普查,难度相当大。我把它叫做在和平时期最大的动员工作。此外,普查的数据为国际国内所关注。所以,我们现在如履薄冰,一定要把普查搞好。

记:经济普查到了收获的季节,您觉得这次普查有什么不足的地方?

李:现在我们还没开始好好总结,但回头想一下,也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比如,方案还可以进一步改进,计算机程序也要改进,组织规模也有要改进的地方等等。应该说,从各个方面应该都有一些经验和教训的。这次普查给我们留下了不少遗憾。这些遗憾与不足要经过讨论和研究,然后总结出经验,到下次普查的时候就可以更好地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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